安水不罚决字〔2023〕第3号-凯发k8国际

安水不罚决字〔2023〕第3号
【 】 来源:水政支队 作者: 时间:2023-08-29 13:24:57.0 浏览人次

  单位名称:安阳洹河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05ma9kagy49u  

  地址: 西郊乡政府招商楼408室

  本机关于2023年6月15日对安阳洹河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洹河擅自施工建设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2023年2月份以来在洹河殷都区安车村段建设的安阳西湖生态农旅产业园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有情况说明、书证、视听资料等为证。

  鉴于你单位2023年8月22日已在规定期限内补办了许可手续,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停止违法行为,签署承诺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有关手续,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不予处罚”,属于轻微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不予水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文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

  2023年 8 月 29 日

  • 凯发k8国际的版权所有:安阳市水利局
  • 网站地图 备案号: 网站标识码:4105000052
  • 联系电话:0372-5901310 e-mail:aysl@hnsl.gov.cn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富泉街
  • 访问人数: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