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许准字〔2024〕第14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安阳市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名称:安阳市市直水利水毁工程(幸福、万金灌区部分)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我局于2024年4月7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安阳市市直水利水毁工程(安阳河市区段水毁工程修复、安阳河南海泉段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承诺制审批申请材料,包括安阳市市直水利水毁工程(安阳河市区段水毁工程修复、安阳河南海泉段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阳市水资源事务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f75692127a
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兵
许可决定日期:2024年4月7日
有效期自:2024年4月7日
有效期至:2027年4月6日